新大洲A第二大股东上海浩洲车业有限公司从2007年12月19日到2008年5月12日期间,累计卖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4,117,050股,交易金额共计33,779,876.59元,平均交易价格为8.205元/股。2008年6月18日和6月19日,浩洲车业分两笔买入公司股票197,048股,平均交易价格为5.457元/股,成交金额共计1,075,356.76元。上述股票买卖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浩洲车业承诺将参照证券市场相关计算方法,将计算所得收益共计541,487.90元在五个工作日之内缴至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并对上述因失误造成的短线交易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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