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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巨 力:第三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法院裁定冻结
2008-5-15  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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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 巨 力于2008年5月14日收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一份,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人北京博文实达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被执行人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欠款一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裁定:
    冻结被执行人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三百万股限售流通股及红利含转增股、配股。
    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三大股东,现持有公司三百万股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9%。目前,北京盛邦所持股份仍处限售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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