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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黑龙:公布控股股东股权冻结公告
2008-7-23  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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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18日接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就原告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黑龙集团公司(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2297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21%,下称:黑龙集团)借款事项,冻结黑龙集团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冻结期限从2008年7月18日起至2010年7月2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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