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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柯 玛: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7-10  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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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青岛澳柯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青岛澳柯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991万元人民币,下称:新能源公司)、青岛澳柯玛自动商用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商用设备公司)分别持有的青岛澳柯玛新能源配套有限公司80%、20%的股权;同意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新能源公司和商用设备公司分别持有的青岛澳源电池有限公司80%、20%的股权,以上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0元。董事会决定由公司以908.11万元的价格收购新能源公司持有的商用设备公司20%的股权。
    二、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新能源公司95.51%的股权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价格确定为18026.71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资产管理公司将持有新能源公司100%的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或收购涉及各方均为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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